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:
根据中共蚌埠市委组织部《关于夏宁同志挂职担任蚌埠工业设计研究院副院长征求意见的函》(蚌组函[2010]1号),经集团公司研究,同意夏宁到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挂职锻炼,并担任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副院长,聘期为2010年6月至2011年5月。
特此通知。
二0一0年六月十四日